上海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反悔怎么办?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吗?

2023-08-07 14:03:59    来源:法务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婚姻生活中,相处往往比相爱更加重要。恋爱与婚姻有着很大的区别,如果说恋爱是“我喜欢你”,那么婚姻就是“就处不厌”。两个人从爱情走进婚姻,也会让浪漫跌入现实。因为婚姻不再是有情饮水饱,而是柴米油盐的琐碎与碰撞。所以面对婚后的琐碎生活,夫妻之间难免会出现争吵和摩擦,新鲜感会被消耗殆尽,如果不能用心的把婚姻经营好,就会走向离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选择离婚,那么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有的人会在离婚后产生后悔的心理,那么离婚后可以对当时签订的协议反悔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即生效。

①如果您能够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您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协议中对于财产以及抚养权的处分。但是在该情形下,因为您已经经过一年的除斥期间,所以您无法提起诉讼;

②如果是离婚协议中并未处分的夫妻财产,您可以随时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来要求分割该财产。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对方也不配合修改离婚协议的话,那么即便是想反悔也没有用了。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想变更离婚协议书,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离婚完成后,想变更离婚协议,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只要双方协商后签订,那么就具备法律效力,不用再去离婚登记处登记,也不用进行公证,双方签字即可生效,这样做是比较方便的。另外,若该补充协议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内容不同,可以看做对原协议的修改,以离婚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最好,离婚律师建议您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谨慎考虑。离婚中如果涉及到财产或其他纠纷,要及时咨询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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